域名版作品权是一种物品吗 (域名有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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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版作品权是一种物品吗?
域名版和作品权不是一种物品,域名权是属于只管属于常识产权的一种,我国关系法律的包全,若是遭受损害的时刻,可以需要行为人立刻中止损害,当事人并且给予被侵权人必定的抵偿。一、域名版作品权是一种物品吗?
域名版作品权不是一种物品,域名有版权。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依据状况,承当中止损害、消弭影响、赔礼赔罪、抵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述权人容许,宣布其作品的;
(二)未经协作作者容许,将与他人协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宣布的;
(三)没有加入创作,为谋取团体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扭曲、窜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述权人容许,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方法经常使用作品,或许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模式经常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则的除外;
(七)经常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述权人或许与著述权无关的权益人容许,出租其作品或许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则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容许,经常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扮演者容许,从现场直播或许地下传送其现场扮演,或许录制其扮演的;
(十一)其余侵犯著述权以及与著述权无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域名注册的侵权怎样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实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
第六条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经常使用等行为形成侵权或许不合理竞争的,可以判令原告中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许依原告的恳求判令由原告注册经常使用该域名;给权益人形成实践损害的,可以判令原告抵偿损失。
低价发售、出租或许以其余模式转让该域名失掉不合理利益的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经常使用等行为形成侵权或许不合理竞争的,给权益人形成实践损害的,可以判令原告抵偿损失。
综上所述,域名属于常识产权,故有版权。
未经注册商标一切人的容许,在同一种商品或许相似商品上经常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反或许近似的商标的会被认定侵权。
以下哪些属于常识产权()
以下哪些属于常识产权() A.天文标记权B.物权C.域名权D.商业秘密权正确答案:ACD
域名属于哪种常识产权
属于商标权域名权(中文域名权)、网站称号权、期刊称号权疑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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