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析同人文化:从227事件到二次创作的多样性
大家好,我是你的小房子。我想和您谈论这个问题的是最近在互联网上流行的粉丝文化。关于粉丝文化,许多局外人认为在经历了227事件之后,“粉丝都等于Danmei”。实际上,“粉丝”一词来自日语,这意味着它是“相关的”。换句话说,范是指漫画,动画,游戏,小说,电影和电视作品,甚至已知的角色,现实中的设置以及图片,音频和视频,游戏等,等等的文章或“自主”创建。
粉丝文化是利基市场吗?
简而言之,各种作品中的“次要创作”属于风扇类别。因此,从这种外观中,风扇根本不是利基市场。与商业创作相比,粉丝自由非常高。它可以是小说,漫画等,并且有很多形式。
一般而言,粉丝的作品具有原始作品的基础,但是早期的粉丝作品并没有重新创建,而是指没有商业化的小规模创作。
那么,为什么粉丝文化是灰色区域?
粉丝必须有版权问题,并且大多数粉丝实际上并未获得原始作者(版权所有)的作者身份。因此,未经授权的粉丝行为和二级作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的保护。同时,注意到未经授权的粉丝和粉丝作品不能出于盈利目的进行商业化。这是非法行为。
但是,实际上,很少有版权持有人会攻读粉丝成员的版权,甚至许多人甚至默许发表版权。但是,如果版权所有者想解决此问题,他确实可以得到赔偿。原则上,粉丝作品仍然对原始作品产生促销作用。因此,许多版权所有者甚至付费邀请画家和作家创作粉丝作品。
在这方面,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动画是“大圣人的回归”和“尼兹:魔鬼孩子进入世界”。基本上,自来水的所有贡献都使原始作品吸引了更多的关注。该游戏是“剑净3”,“国王之荣”,“ onmyoji”和“爱与制作人”。基本上,粉丝一直向粉丝推荐粉丝。
可以说,游戏应该是最宽容的粉丝创作。话虽如此,“国王的荣誉”实际上追求了次要创造。例如,当这是与Toutiao系统的战争时,它抱怨所有游戏的实时广播和次要创作内容。曾经删除了与Toutiao平台(主要是Douyin)有关的视频内容,但是当然,现在已经恢复了。
日本政府是否曾经想禁止创建“二维粉丝”?
在日本,由于版权保护,许多粉丝的创造也受到了批评。 2015年,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合作协议)提到了与限制次要创建有关的内容。当时,这也引起了日本网民的许多争议,其态度非常两极化。这主要是由于规定了“非个人犯罪(即使作者本人不提出投诉,次要创造者仍然可以受到第三方起诉)。这项规定后来在公众反对的情况下被搁置。
简而言之,粉丝文化确实属于灰色区域。获利的粉丝销售也构成某些风险。如果粉丝作品对原始作品产生不利影响,则很容易被禁止粉丝创作或抱怨侵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粉丝的创造是相对安全的。
您认为粉丝的创作可以受到保护吗?欢迎在评论区发表评论,并告诉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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