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二次元 正文

上海法院一审判决团伙制售黄色手办案,3万余件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二次元 2025-07-10 13

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就一宗涉及团伙非法制作和销售色情物品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裁决,其中12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制作、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暴利,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一缓刑的判决。

该案件是全国首例将黄色手办定性为淫秽物品的刑事案,此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关于新兴行业监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广泛热议。

3万余件手办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一审判决书揭露,案件的主要罪犯许某为了追求利益,在东莞市开设了一家塑料产品公司及其生产工厂,他通过运营网店、雇佣工人制作和销售含有色情内容的收藏品。此外,此案中的另一位主要罪犯是许某的下游分销商孟某。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区的警察在广东省东莞市对犯罪嫌疑人许某的仓库进行了搜查,并在其中查获了超过三万件手办,这些物品经过鉴定,均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自2022年开始,该网店累计销售了超过两万件被鉴定为淫秽的手办,销售额达到两百多万元人民币。在同一天,江苏徐州市的公安机关在孟某租赁的仓库中,发现了三千七百多件待售的手办,这些手办同样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判决结果显示,在案件发生前,孟某及其同伙共生产了涉及淫秽内容的模型手办8000件,其中对外售出超过5000件,此外,还转售了许某等人制作的淫秽物品300多件。

在2024年的9月份,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针对12名涉嫌制作及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被告人,正式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结果显示,检察机关已对包括许某、孟某在内的工厂负责人、图纸设计技术人员、手办制造工以及淘宝店铺运营者等共计12名涉嫌人员正式提出了公诉。

今年4月9日,宝山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首次审判,判决许某和孟某为首要分子,他们因制作和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而获罪,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和四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各被处以十万元的罚金;工厂的负责人因犯有制作淫秽物品谋利罪,被判处三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罚金;而其他9名涉案人员则被判处缓刑。

牵出黄色手办产业链规模化问题

案件背后是近年黄色手办产业链的规模化问题。

2023年年末,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中,记者揭露了一个名为“美少女”的手办系列,每天均有众多商家在直播平台上进行销售宣传。

这类手办尽管部分区域被遮盖,但整体上却以近乎“全裸”的形象呈现,其中一些即便着有少量衣物,也附有“可脱”或“可爆甲”的说明,意即能够迅速脱去衣物,恢复全裸状态。这类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商品,常被称作“妈见打”,引发了众多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和愤怒。

记者在某网络店铺选购了数件标明“适合少年(7至14岁)使用”的“美少女”系列手办,然而收到的商品却显示为全裸形象,且姿态各异,均为成人性爱动作。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网络平台对于类似手办这类“非真人露点”图片的发布规定是“必须全面遮盖”。换句话说,只要全面遮盖,就可以顺利发布。尽管如此,许多商家尽管清楚自己销售的产品具有色情性质,但他们依旧只是对图片进行了简单的遮盖处理,便在网上大规模销售。

据调查,这些商品源自东莞制造。“美少女”手办的生产商在打造产品时,会对原版形象做出调整,这种调整不仅涉嫌侵犯版权,还涉嫌制作淫秽色情产品。尽管如此,为了追求利润,他们仍旧冒险为之。此类所谓“美少女”手办的生产企业至少有百家以上,涉及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其主要消费群体标注为初中生。

央视新闻报道指出,手办行业从业者透露,黑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以及上海市等地的公安机构联合对这一行业进行了专项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东莞市等地区的多家手办工作室、生产厂以及销售公司因涉嫌制作和销售含有色情内容的手办产品而被责令关闭,同时,涉事的相关责任人亦已被刑事起诉并接受侦查。

_二次元手办器官_ 黄色手办刑事案件

新京报报道称,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此案与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的案件有关。根据一审判决书内容,主犯许某为了谋取私利,在广东东莞设立了塑胶制品公司及工厂,同时在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上开设店铺,雇佣多名员工生产并对外销售涉及淫秽内容的玩具。此外,此案另一位主犯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孟某。

知多D

“妈见打”

某些“美少女”手办尽管部分区域被遮盖,但整体上仍以近乎“全裸”的形象呈现,即便有些款式着装简陋,却附带“可脱”或“可爆甲”的说明,意即能够迅速脱去衣物,达到全裸状态。这类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商品,常被称作“妈见打”。

争议

是二次元创作还是“淫秽物品”?

从法律层面来看,区分官员的“艺术创作”与“色情物品”的标准是什么?版权注册是否能够免除对色情物品的刑事定性?这一案例一方面促使社会对新兴行业监管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另一方面也引发了法学专家的热烈讨论。

该争议手办描绘的是女性跪地姿态,其服装可拆卸,内衣裤设计,胸部和私处部分虽简化但经过色彩修饰。法院判定此物品为淫秽,其依据主要有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以及两位未成年购买者的证词。

证人表示,这款手办含有令人尴尬的色情元素,不便公开展示,法院据此判定其具有明显的诱惑性。尽管该手办已经完成了版权注册,但法院指出,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它对青少年可能产生误导和不良影响。

北京青年报讯,北京浩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潘利勇律师指出,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对“淫秽物品”的定义,同时结合司法审判的实际情况,通常在判断某物品是“艺术创作”抑或“淫秽物品”时,会参照以下几项准则:

首先,我们必须遵循整体性原则;在评价作品或物品的价值时,应全面考量,不能仅因其中某些部分、章节或篇幅含有色情内容,便全盘否定其艺术文化价值。

其次,遵循目的性准则。对于涉及人体生理、医学领域的学术著作,不应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同时,那些含有色情成分但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亦不应被视为淫秽。鉴于此,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物品的制作、销售和流通目的来进行判断。

第三,需遵循使用场景这一准则。即便某物品本身含有描绘人体生殖器官的元素,只要它是在非公开场合进行销售、展示或使用,那么它可能被视作情色商品,而非淫秽物品。例如,在一些成人用品店内出售的部分商品就属于此类。

依据既定规则与评判准则,涉案的“可拆卸服饰”手办对市面上流通的常规玩偶和手办造型进行了颠覆性改造,其设计足以激发普通人的性欲和性羞耻感,而且其销售行为不仅公然进行,甚至针对未成年人,因此将其定性为“淫秽物品”毫无疑义。

手办“脱衣”,法律监管不可“缺位”

华东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刘宪权指出,手办作为商品在销售环节中,其与艺术创作的界限是相当明显的。青少年正处于求知和成长的阶段,若此类低俗手办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无疑会对社会公共道德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青少年代表着我们的未来,从这个层面来看,将手办纳入相应的监管范围显得尤为必要。

本判决明确指出文化创意创作不得逾越社会公共道德底线,更不容许以创作名义触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底线。

业内专家指出,手办若涉及“脱衣”现象,法律监管必须到位。这类“引人遐想”的“可脱衣服手办”不仅触犯了公众的道德规范,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条文,亟需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整治,为手办市场增添法律监管的“外衣”。面对“色情手办”的泛滥,监管部门绝不能无动于衷或予以默认。

整合:易福红

酒香也怕巷子深!网站建设完成后,这些推广方式你知道吗?
« 上一篇 2025-07-10
谷歌检索首页多为博客文章,为何要做?关乎E-A-T
下一篇 » 2025-07-10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