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谦益的诗文、生命与身后名:解码江南风雅巨擘的立体形象
本书讲述了17世纪江南风雅大师钱谦益的故事。围绕他的诗作、人际交往、功过评述。通过解读他诗歌中的典故、象征、隐喻,为读者还原了一个立体的世界。钱谦益的形象。
《钱谦益的诗、生平与遗名》从钱谦益的诗入手,论述了钱谦益对竟陵派的攻击、柳如是的《东山胡合集》、王士祯、钱曾与后世学者的交往,以及乾隆仍然在他去世一百年后,他的诗被查禁并销毁。同时关注钱谦益诗文在海外的传播和影响,以及其诗文在清末民初的“卷土重来”。作者综合运用文本细读、文史研究、人际关系分析等多种方法,蕴含着作者对钱谦益研究和明清诗歌研究长期深入的思考。
《钱谦益的诗、生平与谥号》,颜志雄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正文选读:
通过“关系”了解人
清朝建立几年后,江南发生了所谓“黄玉琪案”。顺治四年(1647年),黄玉琪(1579—1648年)起兵抗清,企图收复常州,失败而逃。顺治五年(1648年)四月,黄被捕。穆斋因黄案受到牵连,前往南京求情。他被软禁一年多,于顺治六年(1649年)春被释放回国。陈寅恪先生所著的《柳如是别传》对本案的考察尤为详细,长达一百多页,六万多字。 《柳如是传》是研究穆斋、柳如是的典范著作。其知名度较高,影响深远。不言而喻。遗憾的是,陈先生在对该案的研究中,将木寨二监狱案误判为一个案例,其论述也存在诸多不足。顺治四年至六年,穆斋两次入狱:顺治四年,因山东谢弼私藏兵器案受牵连,入狱于北京;顺治四年,因涉嫌山东谢弼私藏兵器案,入狱于北京;南京。陈先生研究百秘一疏,将两物混为一物,波及全身,导致很大一部分考证解释无法成立,实为可惜。虽然英雄犯了错误,但陈先生在这里揭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对明清文史研究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值得进一步推广。
首先,陈先生审理此案的基本思路是:“黄玉琪案中木斋是如何幸免于难的,今天很难证实。但一定有人问过洪承畴等当时的清朝政要。” 、马国柱或其他满汉将领等人的解释是毫无疑问的“清廷权贵……因人情而解释”等等,这就是陈先生的“论文”。然而,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如此之多,我们该如何有效地进行研究呢?陈先生的指点:
过去,我国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家人、亲戚、家乡的晚辈、与科举先生同龄的学生。木寨将士能够避免受到黄案的牵连,自然也无法逃避这些方面。至于科举,虽然表面上可能不涉及,但实际上是间接相关的。
这里所揭示的,堪称明清文史研究中“社会关系”的象征,涉及“家族”、“亲戚”、“乡镇”、“师弟”、“弟子”等。传统社会人际关系中的“同年”。谈判与互动,从语言到行为,事情可轻可重,有一系列或隐或显的礼节、规则、习惯需要遵守,其中涉及到不同形式的互惠、制衡、利益、权力等。人际关系,这往往会影响个人的幸福。忧愁,高低,贫穷。基于这种人际关系的联系往往触及“地域”、“党社”、“身份”、“阶级”等层面。这也许会给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个合理的思考方向。陈先生举例说:
之前的讨论中,木斋一边发烧一边努力工作,还自称懂军事。在明朝北都陷落之前,他们就已经对福建省非常关心了。明南都灭亡后,他们潜伏着恢复明朝的活动。闽海东南角,是郑延平(郑成功)的根据地。他特别重视,这是必然的。 。当日付木斋要结交的福建人,按理说是拥有兵权的将领……木斋一时抱有很大的希望,他的影响力也不能超出江浙士大夫的范围。 ' 各方,更何况是福建。海上的战士们分开了。为此,首先要利用一两个福建士大夫的领袖人物来充当桥梁。如果明白这一点,穆斋对曹能石特别宠爱,超过他的份量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结合明清更迭时的历史政治形势来考虑,或许还可以将其与“明清”、“满汉”等各种势力的斡旋联系起来。 “南北”、“文武”,获得更广阔的解读视角。陈先生说:
……顺治二年童国琪受封浙江贾湖道。其叔父佟土来攻克嘉兴后,被任命为此职。顺治三年丙戌九月,其母陈氏病逝于官邸,葬于金陵。记载了莫辽从军的古意和清初旗人丧服制度,也证明了当时洪恒九(成州)丁氏的父亲丁氏的忧虑。守护系统。比如顺治三年冬天左右,或者顺治四年年初,棺材就可以运到白门。这时,怀东才得以为穆斋向南京当局交代。明朝南都沦陷后不久,南方汉人还活着就已经是天大的幸事了,这对于木寨关来说是不能说的。能为木斋出力的应该是北方人,比如梁申科,而最有实力的人应该是来自惠白(童国琪饰)的一流人物。盖蛮将军与江南士大夫绝对没有关系。只有辽东的汉军和怀东一样,在明朝是汉奸,在清朝是暴发户。他们其实是从金陵当局手中救出木斋的最合适人选。匡国启的父亲卜年与洪恒久同为万历四十四年丙辰进士。他们两个人关系好,进来特别方便?
基于上述思想并引申开来,甚至可以对穆斋不同于一般文学研究的“文学批评”做出一个整体的概括。陈先生说:
综合回顾穆斋一生的诗歌创作,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文学角度出发的,如批判何李、歌颂宋元等。第二类是从政治角色出发,如上篇对曹能士超越的赞扬、对徐氏的选拔等。有杰诗,篇多。第一类是我们今天能理解的,就不细说了。第二类必须描述得更详细一些,才能解释我们今天看到的木寨黄案中诗文所涉人物的政治和社会关系。枝木斋顺治十四年丁酉冬游金陵时,精选了徐友介的诗作。此时,穆斋正在忙着恢复明朝,准备郑延平的统帅入长江攻克南都。
如上所述,陈先生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描述或许并不完全正确,但他所展示的如何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联系、想象和解读相关人物和事件的方法是非常有价值和必要的。穆斋是一位官员、党的领导人、历史学家、文人、诗人、选官、藏书家和佛教徒。他有多种身份,属于不同的社区,成员也很复杂。木斋的诗文很少是“纯粹为了创作而创作”的。它们大多受到事件的启发,涉及特定的人、事件、地点、事物和时间。当我们探究穆斋诗歌的情感、思想、意义时,如果不关注人际关系,我们就会错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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