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神域:序列之争票房纠纷背后的创业故事与次元矩阵的债务危机
今天想说个故事。
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刀剑神域:序列之争》
2017 年的时候,曹目获得了《刀剑神域:序列之争》在中国内地发行的授权。因为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有引进的影片都必须经过中影或者华夏这两家具有引进资格的企业进行审查之后,才能够上映。
电影上映之后,中影或者华夏会参与到票房的分成当中。票房分成存在两种模式,当票房表现较为一般的时候,中影或者华夏会获得票房保底费;而当票房表现强劲的时候,中影或者华夏会退还保底费,然后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比例来分走票房。总之,拥有引进资格的企业必然不会亏损。
问题在于,中小影视公司在很多时候无法与资格方进行沟通交流。因此,它们不得不添加一道“发行代理服务”。从好听的角度来说,这被称作中间商;从不好听的角度来说,这被称为二道贩子。就像所有的故事那样,中间商善于施展各种手段,并且擅长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来赚取钱财。
聚禾影画电影发行(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聚禾”)提供了这次的发行代理服务。在 2017 年 3 月 7 日签订的《代理发行协议》里,次元矩阵把院线发行权以及新媒体(网络、电视版权)的独家授权给了聚禾,同时支付了票房保底费 300 万和影片指标费 300 万。
2017 年 5 月 5 日签订的《宣发合作协议》里,把新媒体(网络版权、电视版权)的独家授权改成了非独家授权,之后的营销发行由聚禾负责。聚禾收取影片票房收益的 15%当作发行代理费,票房保底费变为 200 万,中影作为该片的引进方收取 1.5%的票房总收入作为分成款。同时,院线宣发的费用规定为“不超过 800 万元”。然而,双方一直都没有对这个预算进行书面的确认。中影给次元矩阵结算的票房分账,首先会打到聚禾的账户里,接着聚禾在电影公映的第一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结算并给到次元矩阵。
是不是有些眼花缭乱呢?这是正常的,初出茅庐的次元矩阵确实有些迷茫。它一方面不了解业内的信息,另一方面在聚禾的引导下产生了“不合作电影就无法上映”这样的错觉。签订两份合同之后,在电影上映之前,次元矩阵将 300 万的影片指标费和 200 万的票房保底费打到了聚禾的账户。
电影上映后发展态势良好。聚禾与次元矩阵进行了沟通,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票房收益,所以希望能够追加 100 万的宣发费用。然而,次元矩阵这一方最终没有对邮件进行回复。
围剿开始。
2017 年 9 月 15 日《刀剑神域》在国内上映,票房成绩为 5338 万元。次元矩阵向聚禾询问回款事宜,多次遭到推脱。经过追问,聚禾称中影一直未能进行结算,让他们“再等等”。到了 2019 年春节前,原本答应结算的聚禾又改变了主意。在无奈之下,次元矩阵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取证过程中,次元矩阵有了发现。中影集团把票房分账款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和 2018 年 2 月 7 日分两笔打给了聚禾,其中一笔价款是 900 万,另一笔价款是 414 万。这两笔钱一直处于聚禾的账户上,未曾分给次元矩阵。
2018 年 4 月,聚禾出具了一份《结算单》。次元矩阵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结算表中存在明显问题,900 万的宣发费用应当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明细。然而,聚禾称,如果不确认该结算单并盖章,就不会退还 200 万票房保底费。次元矩阵为了能尽快拿到回款以还清公司的各项债务,所以只能选择“确认”。而实际上真正收到这笔款项的时候,距离中影退还到聚禾账户已经过去了 11 个月。
次元矩阵通过哔哩哔哩联系到上海巨视影业,除票房收入外,次元矩阵委托聚禾与巨视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协议,最终以 300 万版权费成交。聚禾称自己应收取 15%的发行代理费。同时,巨视因版权链问题而延迟支付款项,聚禾以日方授权不清晰导致与巨视的交易存在重大风险为理由,继续拒绝支付票房回款。
从判决书中能得知,次元矩阵已经履行了义务,提供了包括《中国版权授权书》在内的四份文件。巨视也先后支付了总计 300 万的版权费。在诉讼过程中,到那时为止,双方都没有因为版权授权而产生任何争议。聚禾以涉案电影存在被控侵权以及存在被控违约的风险为理由,拒绝支付回款,这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影片指标费是个很神秘的东西,有的代理公司说要交,有的代理公司说没有。指标费还有服务费、运作费等称呼,名称各不相同,费用也很模糊,到底到了谁的账上更是说不清楚。当证据被呈到法庭上时,次元矩阵惊奇地发现,聚禾确实向中影支付过一笔“项目运作费”,金额是 14 万元。300万变14万,数额悬殊得令人心惊。
法院认为,前协议明确约定了指标费的退还条件。具体而言,只有在涉案影片因聚禾单方面的原因而无法引进国内时,聚禾才需要退还指标费。从双方前协议的约定情况来看,该指标费应当是次元矩阵公司为了使涉案影片能够引进国内而自愿承担并支付给聚禾的服务费。涉案电影最终实际引进成功了。在后协议签署时,双方对该笔费用没有另行约定。这表明双方在签署后协议的过程中,对该笔费用没有异议,也没有作另外的安排。次元矩阵公司称聚禾影画公司欺诈骗取该笔费用,并主张聚禾影画公司退还指标费及对应利息,但这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2019 年 10 月 31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聚禾需要支付结算款 429 万余元,以及保底费利息 8 万余元和相关利息损失。同时,聚禾还需承担案件受理费用。从那时起,聚禾应当支付的价款已经延迟了将近两年。由于没有进行结款,次元矩阵陷入了借贷纠纷之中,甚至成为了被执行的对象,其 CEO 也被限制了高消费。如果后续的执行没有做到位,那么次元矩阵很有可能会陷入经营方面的困难,甚至有可能会面临破产的局面。
一家充满激情的创业公司,引进的首部电影取得了巨大成功,这让人不得不认可他们的眼光和执行力。然而,由于没有标准的引进机制以及透明的收费标准,陷入泥潭陷阱、遭遇踩雷踩坑等情况就很容易发生。反之,如果市场失去了热情,我们还能拥有健康茁壮的市场和有竞争力的产业吗?
最后,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小彩蛋。
相关媒体曾为次元矩阵鸣不平,聚禾一方以侵犯隐私权、名誉权为理由,将其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称:该文呈现的内容给聚禾影画带来负面影响。原告作为聚禾影画工作人员也受到牵连。行业内诸多朋友、同事以及别有用心的人纷纷致电给聚禾影画。有人询问,有人关心。嘲弄者和讽刺者也不少。原告的社会评价因该文大幅降低。原告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原告因此遭受了精神上的巨大痛苦。
2019年11月12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大快人心。
参考资料:
2019 年的京 0105 民初 16743 号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
2019 年的京 0491 民初 29807 号案件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
北京次元矩阵的创始人陷入了经济纠纷,他自己爆料称遭到了电影发行公司的恶意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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