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破获两犯罪团伙,淫秽手办产销金额超两百万
此案涉及两个犯罪集团,其中11名被告人为许某团伙成员,他们主要负责制作和销售色情手办,并开设网店进行对外贩卖;而另一名被告孟某及其合作的设计师等,则负责设计诸如妖兰、狂三等角色形象。张国滨如是说道。
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的民警在许某的仓库中进行了搜查,他们在那里查获了37种共计3万余件的手办。此外,调查还发现,从2022年开始,该网店已经销售了上述手办超过2万件,销售额达到了200余万元。
当天,警方在孟某租赁的仓库内找到了1176件妖兰手办以及2600件狂三手办。进一步调查发现,孟某及其同伙共制作了超过9000件妖兰手办,其中对外销售的累计达到5000余件。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鉴定,发现这些查获的手办中,部分作品直接描绘了性器官,而其余作品在更换身体部件后也显露了性器官,并且呈现出具有挑逗意味的不雅姿势,因此这些物品均应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2024年9月10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宝山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制作及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
众多手办作品涉嫌色情内容,各界对此并无异议。然而,一款以游戏角色为原型的妖兰手办却引发了争议,此点成为了法庭调查的核心。张国滨表示,针对孟某的庭审活动持续了整整一天,期间充分听取了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观点,确保了被告的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证人的陈述,同时展示了电商平台上的交易截图、对话记录、电子数据光盘以及相关合同和协议等证据,指出12名被告人的行为涉嫌制作和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利益。在许某团伙中,11名被告人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而孟某则为自己辩护,声称涉案的手办并不属于淫秽物品。
孟某辩解称,妖兰手办源自动漫游戏中的女性角色,系设计师独立创作,对性器官的描绘进行了简化处理,不能仅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作为判定案件的依据。此外,该手办还获得了某市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属于艺术创作范畴,且消费者对其评价颇高,留言中多有好评,因此不应被视为淫秽物品。
02
综合审查来定性
采访过程中,张国滨现场公开展示了涉事的手办模型。他首先打开第一盒,里面陈列着各种放大的人体私密部位模型,其形态令人难以正视;紧接着,第二盒中则包含了一款需要玩家自行组装的奇幻兰花主题手办。
存在争议的一款案涉手办。 图源:新京报
拼接作业逐渐推进,少女手办的形象渐渐显现。她呈跪姿,身披薄如蝉翼的透明轻纱,背后展开一对羽翼。她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均装备了可拆卸的内衣裤,胸部与关节处巧妙地运用了色素沉淀的技巧,整体造型充满了挑逗意味。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指出,所谓淫秽物品,系指那些详尽描述性行为或赤裸裸地传播色情思想的书籍、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及其它类似物品。然而,涉及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学术著作并不属于淫秽物品范畴。同时,即便含有色情内容,只要作品在艺术上具有价值,亦不认定为淫秽物品。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淫秽物品的判定与界定罪行与否密切相关。我国刑法对淫秽物品的定义是一种规范性的构成要素。法官需依据法律规定及社会价值观,对相关行为进行全面评估,进而判断其是否构成淫秽物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姗姗如是表示。
张国滨在处理案件时极为小心谨慎,因为缺乏先例可参考。在经过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以及与法学专家的深入交流后,大家普遍达成共识,即我国实行的著作权登记是自愿性质的,仅凭著作权登记证书本身,并不能充分证明登记对象符合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标准。即便争议手办已经获得了《作品登记证书》,这并不能作为它是作品的依据。即使它确实符合作品的条件,这也并不妨碍对其作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官在审理时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参照社会大众的普遍判断标准,综合考虑涉案手办的实际形态、传播途径、受众群体以及具体应用范围等因素,进行全面判断。
经公安机关鉴定,涉案的手办产品均含有明显描绘人体私密部位和性活动的画面,根据法律规定,这类物品应被定性为淫秽物品。这一点与其他可拆卸的普通手办和玩具有着本质的不同。
据相关报道,这些引发争议的手办产品通过互联网途径进行公开销售,与正规的艺术展览相比,有着显著的差异。警方从网店的交易记录中提取的证据表明,青少年群体是这些涉案手办的主要购买者。
此外,法庭对两名未成年证人的陈述给予了极大关注。蔡某某和陈某在收到妖兰手办时均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他们均觉得手办中包含色情元素,因此感到尴尬,不愿公开展示。
张国滨指出,该争议手办简化了本不应呈现的特征,整体造型以挑逗性的跪姿裸露为核心,并刻意强调性器官的暗示,综合各方面因素考量,其具有明显的诲淫性质。他表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也坦白在网店销售时对关键隐私部位进行了打码处理,这表明其主观上清楚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应当将此手办定性为淫秽物品。
涂龙科,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兼研究员,认为手办主要用于展示和把玩,其受众中未成年人占据了相当比例。这些未成年人的羞耻感和心理承受力普遍低于成年人。因此,法院从未成年人的感受出发,判定有争议的手办为淫秽物品,这并非是对二次元文化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利用IP外衣传播低俗内容的精准打击,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底线的坚决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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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色情需警惕
在采访过程中,张国滨直言不讳,案件判决完毕之后,他注意到一些自媒体账号对这一案件展开了激进的讨论,他们将涉及色情的手办与硅胶娃娃等成人产品相提并论,试图为被告人开脱责任。
此类比导致法律上的错误判断,众多网友在分析问题时多是从成年人的视角出发,未能全面考量传播手段、目标受众以及使用环境等多元要素。成人用品的合法地位源于对年龄的严格界定以及对使用场合的限制,然而在本案中,涉黄手办借助二次元IP的伪装手段进入未成年人视野,其性质本质上是对未成年人的软色情传播,其潜在危害已经远远超出了成人用品的私密范畴。”涂龙科说。
肖姗姗指出,众多手办的原型角色多取自动漫与游戏中的青少年形象,若这些作品展现出过分露骨的行为或以诱人目的展示儿童性征,那么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它们应被视为儿童色情产品。同时,这些作品应依据其内容实质进行分级管理,并从刑事犯罪和行政执法两个层面进行严格规范。
实际上,目前儿童色情和二次元文化之间的界限已经变得相当模糊,并且仍有一些商家在销售那些造型大胆、带有“可拆卸”功能的手办。手办市场缺乏监管,导致相关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和产业化的特点。为此,宝山法院计划向相关部门和网络平台提出司法建议,要求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文化产业朝着健康方向前进;同时,网络平台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涉及打马赛克的商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商家不销售涉及色情内容的衍生文化产品。
宝山法院还将利用“法治副校长”这一平台深入校园,教育孩子们形成正确的性认识与性道德观念,并建议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教导孩子们识别身体界限,积极预防潜在风险,同时通过网络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度。
孩子们承载着国家的未来与民族的期盼。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国家的长期稳定。我们承诺,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对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同时,依法规范和引导文化产业合法且健康地运营,以构建一道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固防线。宝山法院院长张晓立如是表示。
判词摘录
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对涉案的手办进行了鉴定,确认这些手办,如以妖兰、狂三等游戏角色为蓝本设计的,属于淫秽物品;未成年的证人蔡某某和陈某在购买妖兰手办后,也觉得其含有色情成分,因此不好意思展示,这充分说明了其具有诲淫性质;此外,这些手办并非用于艺术展示和交流,而是作为商品,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对公众进行公开销售,它们源自游戏角色,对青少年的诱惑力和危害性更强,因此应当将这些手办认定为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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